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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首届泉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28日 信息来源:济南日报

市属各高校(民办高校),驻济省部属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

为激励高校大学生奋发有为,全面发展,热爱济南,才聚泉城,依据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泉城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教发〔2020〕5 号),决定于10 月份启动首届泉城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驻济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驻济高校)的优秀学生。


二、奖励标准:泉城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 元。


三、评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


四、名额分配:第一届泉城奖学金名额为500 名。根据驻济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因素提出名额分配方案,重点侧重市属高校(含民办高校),对办学水平较高,对济南十大千亿级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领域服务能力强的其他驻济高校给予一定比例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1.驻济高校要成立评审委员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申请-初选-复评-公示”的基本流程,组织评审工作,等额推荐获奖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 个工作日的公示。

2.市教育局会同市人才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具体评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处、高校联络服务处会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对各高校初评上报材料进行复评,对拟获泉城奖学金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行文公布获泉城奖学金名单。

3.举行首届泉城奖学金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驻济高校应将该奖项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举行泉城奖学金获得者事迹宣传活动,在获奖人员中遴选事迹特别突出、特色特别鲜明、示范典型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学生组建泉城奖学金获奖学子事迹报告团,到我市中小学举行事迹报告会,激发中小学生学习热情和热爱济南的情感,同时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在济创新创业。

4.驻济高校请于10 月15 日前将泉城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泉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泉城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获奖学生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 字)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报市教育局,同时报电子版。市属高校( 民办高校) 报职业与高等教育处, 电子邮箱jnsjyjzgjc@jn.shandong.cn;联系电话:66608045,联系人:刘清涛;其他省部属驻济高校报高校联络服务处,电子邮箱jygwgxch@jn.shandong.cn;联系电话:66608435;联系人:袁家勇。


附件:

1.首届泉城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泉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泉城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济南市教育局

2020 年9 月2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

首届泉城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 校

指标

序号

学 校

指标

1

济南职业学院

25

23

济南大学

25

2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

24

山东建筑大学

10

3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20

25

齐鲁工业大学

10

4

济南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15

26

山东交通学院

10

5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13

27

山东中医药大学

10

6

山东英才学院

13

28

山东师范大学

10

7

山东协和学院

13

29

山东财经大学

10

8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13

30

山东体育学院

10

9

齐鲁理工学院

13

31

山东艺术学院

10

10

山东现代学院

13

32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10

11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13

33

山东警察学院

10

12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10

34

山东政法学院

10

13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9

35

齐鲁师范学院

10

14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9

36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10

15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8

37

山东女子学院

10

16

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9

38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8

17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8

39

山东管理学院

8

18

山东职业学院

9

40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

8

19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8

41

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

8

20

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8

42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8

21

山东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5

43

山东科技大学(济南)

8

22

山东大学

25

44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8




济南市“泉城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激励驻济高校大学生奋发有为,全面发展,热爱济南,才聚泉城,根据市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济组发〔2019〕17号)和济南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分工方案》(济人才办〔2019〕11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济南高等教育及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济政办字〔2019〕44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驻济高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驻济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驻济高校)。

第三条设立泉城奖学金,每年遴选高校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第四条 泉城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第五条 泉城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申请泉城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道德品质优良;

4. 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

 


会责任感;

5.高校在校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

6.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院系前15%(含15%)。

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院系前30%(含30%)。

1.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榜样作用显著,具有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突出表现,在本校产生重大影响,在济南市产生较大影响;

2.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CP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三等奖、省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5.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

 


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1. 在艺术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2. 十大杰出青年、青年五四奖章、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全省、全市荣誉称号获得者;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第六条 泉城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泉城奖学金名额在每年10月由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会同市人才办,根据驻济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等因素提出名额分配方案,第一届泉城奖学金名额500名,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将适度增加名额指标和奖学金额度。对办学水平较高,对济南十大千亿级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领域服务能力强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七条 驻济高校要成立评审委员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按照申请-初选-复评-公示的基本流程,组织评审工作,等额推荐获奖学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八条驻济高校于11月15日前通过济南市学生资助管理网的济南市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奖助学金模块报送泉城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泉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泉城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获奖学生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

第九条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委员会,具体评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职业与高等教育处、高校联络服务处会同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对各高校初评上报材料进行复评,对拟获泉城奖学金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获泉城奖学金名单报市人才办。

第十条 市人才办根据泉城奖学金实际获奖人数落实具体资金,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金分配下达,将泉城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获奖学生本人账户。

第十一条 举行首届泉城奖学金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驻济高校应将该奖项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二条 组建泉城奖学金获奖学子事迹报告团,到我市中小学巡回报告,激发中小学生学习热情和热爱济南的情感。

第十三条驻济高校要严格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轮流坐庄、截留、挪用、盘剥克扣等违规违纪行为,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下一学年下达的奖学金指标时适当调减其指标名额。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13日印发


1.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首届泉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首届泉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2.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启动首届泉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济南市“泉城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作者:史春勇 编辑:英图济南机器人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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